关于做好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中国疾控中心、监督中心、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的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18年第16号公告有关要求,为平稳有序做好当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业动态 2020-04-09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