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分类:行业动态 时间:2020-04-09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上一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下一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